据陆游《入蜀记》卷一载:“七日,……终日大雨不止。招姜医视家人及綯。”“九日,晴而风。……托周尉招医郑端诚,为统、綯诊脉,皆病暑也。”“十三日早,入常州,泊荆溪馆。夜月如昼,与家人步月驿外。綯始小愈。”又卷二载:“二日,见知州右朝奉郎王察。市邑官寺,比数年前颇盛。携统游东园。”又卷四载:“二十六日,与统、纾同游头陀寺。”可知有子统、綯、纾等三人同行,但未见载《山阴陆氏族谱》。
《入蜀记》作于乾道六年(1170)赴蜀途中,陆游时年46岁,携家同行。长子子虡23岁、次子子龙21岁、三子子修20岁、四子子坦15岁、五子子约5岁,六子、七子尚未出生。《入蜀记》中所称“统”,钱仲联认为即子虡之小名,见《剑南诗稿校注》卷一《统分稻晚归二首》解题。又《剑南诗稿校注》卷一《喜小儿辈到行在》:“阿纲学书蚓满幅,阿绘学语莺啭木。”钱仲联考此诗作之时与诸子之年岁,谓阿纲当为三子子修之小名,阿绘当为四子子坦之小名。今据此考之,陆游入蜀途中,五子子约年仅5岁,尚不合适偕同登山览景、访寺读碑,故推测纾当为次子子龙之小名。子约年幼,不妨与家人于客驿外散步赏月,故推测綯或当为子约之小名。
据现存文献,尚可考知陆游当生有多位女儿,至少二女以上。
《剑南诗稿》卷二《十二月一日二首》(其二)有云:“儿书春日牓,女翦上元灯。”此诗乃乾道三年十二月作于山阴,陆游时年43岁,子虡20岁,五子子约2岁。又《剑南诗稿》卷十三《蔬园杂咏五首》(其四):“昏昏雾雨暗衡茅,儿女随宜治酒肴。”此诗乃淳熙八年十月作于山阴,陆游时年57岁,子虡34岁,子遹4岁。又《剑南诗稿》卷十九《屡雪二麦可望喜而作歌》:“大妇下机废晨织,小姑佐庖忘晚妆。”此诗乃淳熙十四年冬作于严州,陆游时年63岁,子虡40岁,子遹10岁。三诗所言“翦灯”女,“治酒肴”女,“佐庖”小姑,当为实写,并非虚笔。
据《渭南文集》卷十三《上虞丞相书》:“某行年四十有八,家世山阴,以贫悴逐禄于夔。其行也,故时交友醵缗钱以遣之。峡中俸薄,某食指以百数,距受代不数月,行李萧然,固不能归。归又无所得食,一日禄不继,则无策矣。儿年三十,女二十,婚嫁尚未敢言也。”此书作于乾道八年,陆游48岁,长子子虡25岁。书言“儿年三十,女二十”乃为约数,然据此可知陆游长女较长子约小十岁左右,当生于绍兴二十七年前后,其生平不详。
此外可考,陆游尝有一幼女早夭。《渭南文集》卷三十三《山阴陆氏女女墓铭》,乃陆游为幼女所作墓铭。此女初名闰娘,又更名定娘,“以其在诸儿中最稚,爱怜之,谓之女女而不名。”此女生于淳熙十三年(1186)八月,卒于淳熙十四年(1187)八月。其生年较幼子子遹,尚晚生八岁,时陆游62岁在严州任上。
陆游以“示儿”为题诗作及同类相近作品计量分析
陆游《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最为世人熟悉,其实陆游诗集中共有《示儿》同题诗6首,另5首为:《示儿》(舍东已种百本桑)、《示儿》(斥逐襆被归)、《示儿》(文能换骨余无法)、《示儿》(得道如良贾)、《示儿》(闻义贵能徙)。除此之外,陆游集中诗题标示出“示儿”的诗作及同类相近作品,俯拾即是,让人印象深刻。
今初步统计,《剑南诗稿》中有以“示儿子”“××××示儿子”“××××示子”为题者11首:《示儿子》(父子扶携返故乡)、《示儿子》(禄食无功我自知)、《秋晴每至园中辄抵暮戏示儿子》《复窃祠禄示儿子》《秋夜读书示儿子》《六经示儿子》《雨闷示儿子》《读经示儿子》《园中晚饭示儿子》《甲寅元日予七十矣酒间作短歌示子》《五更读书示子》;以“示儿辈”“××××示儿辈”为题者8首:《示儿辈》《病稍平示儿辈》《秋夜示儿辈》《北斋书志示儿辈》《思归示儿辈》《啜茶示儿辈》《即事示儿辈》《病中示儿辈》;以“示子孙”“示儿孙辈”“示诸孙”“××××示儿孙”“××××示子孙”为题者8首:《示子孙》(累叶为儒业不隳)、《示子孙二首》《示儿孙辈》《示诸孙》《感事示儿孙》《书意示子孙》;以“与儿子”“与儿辈”“小儿辈”“与儿孙”等为题者9首:《夜与儿子出门闲步》《南堂与儿辈夜坐》《与儿子至东村遇父老共语因作小诗》《与儿辈泛舟游西湖一日间晴阴屡易》《与儿辈小集》《喜小儿辈到行在》《睡觉闻儿子读书》《与儿孙小饮》《与儿孙同舟泛湖至西山旁憩酒家遂游任氏茅庵而归》。上述诗题皆泛言示儿孙,具体儿孙对象未明言,共41首。
其分别与诸子的诗作甚多,大略情况如下:与长子子虡者24题25首,与次子子龙者3题4首,与三子子修者1首,与四子子坦者9首,与五子子约者未见,与六子子布者5题7首,与七子(幼子)子遹(子聿)者57题66首。分别与诸孙的诗作:与元礼1首,与元用1首,与元敏3首。(按:为免复计,凡诗题与多人相关者,仅计题中第一人。如《寄子虡兼示子遹》,仅计为与子虡者。)上述与七子三孙的诗作共117首。
据上统计,仅以诗题而言,陆游“示儿”类诗作共158首。除此之外,虽诗题未标明“示儿”,而诗中咏及儿女子孙者亦颇多,据本人粗略统计尚有140首以上。故总体而言陆游以“示儿”为题的诗作及同类相近作品总数在300首以上。为论述方便,本文将其统称为“示儿”诗。
陆游“示儿”诗竟多至300首以上,如果放在《剑南诗稿》中来看,今传85卷本共收诗9144首,“示儿”诗约占3.2%,似乎相对数量并不算很高,但从绝对数量来说,在古今诗人同类作品中,实罕见其匹。
陆游“示儿”诗创作、选编及得失略论
钱锺书《谈艺录》三七“放翁二痴事二官腔”有云:“放翁诗余所喜诵,而有二痴事:好誉儿,好说梦。儿实庸才,梦太得意,已令人生倦矣。”钱锺书此言似颇尖刻犀利,可能会引起部分崇拜陆游的读者反感,同时也可能会引发披览陆诗全集的读者会心一笑。不管是全部泛读或部分细读这300首以上的“示儿”诗,读者肯定都会产生如钱锺书所说的审美疲劳,也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陆游为何写作如此多的同类诗作?又为何全都保留于诗集而不作洗伐删削?
我们首先从《剑南诗稿》的版本问题入手考察,尝试回答这些疑问,并对陆游“示儿”诗创作分期略作分析。
《剑南诗稿》的版本主要有85卷本与87卷本两种系统:
85卷本最早由陆游长子子虡于嘉定十三年(1220)(陆游卒后十三年)编刻于江州。据子虡序跋所言,该集前20卷所收作品起绍兴十二年(1142)至淳熙十四年(1187),即陆游18岁至63岁间作品,乃陆游知严州时经门人郑师尹收集、陆游手定所刊《剑南诗稿》;该集21卷至60卷,所收为淳熙十五年(1188)至嘉泰三年(1203),即陆游64岁至79岁间诗作,乃陆游当时命子虡所编《剑南诗续稿》40卷,亦曾亲加校定;该集61卷至85卷,所收为嘉泰四年(1204)至嘉定二年(1209),即陆游80岁至85岁去世前的诗作。另有陆游严州编集时所删遗诗7卷,子虡别名为《遗稿》,今已散佚不存。
87卷本相传为陆游幼子子遹知严州时(宝庆二年至绍定二年,1226~1229)所编刻,前20卷所收与85卷本同,后67卷乃子遹所编。子遹所编序跋不传。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载“《剑南诗稿》二十卷、《续稿》六十七卷”,即此本。由于该本早不见传本,其与85卷本之异同已难辨明。亦有学者怀疑现传85卷本,或为子虡本与子遹本的综合本。
不论情况如何,子虡、子遹都对陆游淳熙十五年以后诗集的编纂产生了影响。我们从上文对陆游“示儿”诗的统计可以看到,其中与子虡、子遹诗尤多,似亦与他们曾先后编刻乃父诗集有一定的关联。陆游以“示儿”为题的诗作共157首,与子虡者25首,占比为16%,与子遹者66首,占比为42%,二者几占总数的六成。与中间五子者总共20首,占比仅12.7%:与次子子龙者3题4首,占比为2.5%;与三子子修者1首;与四子子坦者9首,占比为5.7%;与五子子约者未见;与六子子布者4题6首,占比为3.8%。而且陆游集中未见单独写给女儿的诗作。这种作品多寡不均的现象,颇不正常,故有学者认为陆游集中未见与五子子约之诗,乃因去世较早的缘故。其实,三子子修卒于绍定元年(1228)六月,乃在陆游去世后近二十年,而陆游集中所存与子修诗仅1首,可谓聊胜于无;五子子约卒于绍熙元年(1190),享年25岁,时陆游66岁奉祠居山阴,若说因子约早逝,陆游来不及为其作诗,这样解释感觉牵强,难以服人。只能说在陆游集编纂过程中,尽量多地保留了写给子虡、子遹的诗作,而对写给其他五子及女儿的诗作有不少删削或漏收。形成这样的结果,当与子虡、子遹曾先后编刻乃父诗集不无关系。
同时,也可能由于陆游对长子与幼子的偏爱,当年写给长子、幼子的诗本多于其他子女,造成了诗集所收或多或少、或有或无的差异。以人之常情而言,传统“父亲”往往重视严教长子而亲昵娇宠幼子。陆游或亦不能免俗,故于长子尤寄厚望,以诗为教,谆谆教诲;而幼子于膝前承欢最久,聪明伶俐,得以排解老年寂寞,又或因其母故,怜爱尤胜诸子。
其《示子虡》诗云:“好学承家夙所奇,蠹编残简共娱嬉。一婚倘毕吾无累,三釜虽微汝有期。聿弟元知是难弟,德儿稍长岂常儿。要令舟过三山者,弦诵常闻夜艾时。”(《剑南诗稿》卷四十八)此诗作于嘉泰元年(1201)秋,是年陆游77岁致仕居山阴。子虡54岁,“三釜”句,陆游自注云:“子虡明秋当赴句金。”指子虡次年将赴任金坛丞。六子子布28岁,“一婚”句,陆游自注云:“吾今年为一子自蜀归者聘妇,无复婚嫁之责。”此子即子布,在蜀中长大成人,是年春始从蜀地归山阴。聿弟,即子遹(子聿),24岁;德儿,即子虡之子元用,年方18岁。陆游七子,仕宦均由门荫恩典,而非由科举出身,且出仕亦晚,所任多为州县下僚,学问与诗文皆不甚显于时。对于陆游这样一个书香仕宦之家,祖、父及其本人皆以经学、文学享有盛名,而子弟出息不过如此,难怪被讥“儿实庸才”了。但陆游似乎完全不认为儿孙辈平庸,正如此诗所称誉“好学承家夙所奇”“聿弟元知是难弟,德儿稍长岂常儿”,都夸为奇才,对他们充满了希望,即使出仕做点小官,也为他们高兴,还特别叮嘱54岁的长子继续带领兄弟子侄挑灯夜读,不坠家风。从当代教育理念来看,陆游的家教是具有现代性的,大体是以表扬、鼓励为主。
陆游的军旅诗颇有英雄之气,但其“示儿”诗多表现出慈父慈母情怀。其《统分稻晚归二首》(《剑南诗稿》卷一),乃乾道三年(1167)作于山阴。陆游因“交结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浚用兵”的罪名,由隆兴府通判罢归。诗题所称统,即子虡,时年20岁。诗云:“勤劳解堪忍,馀暇更吟哦。岁恶增吾困,家贫赖汝多。”“薄酒不自酌,夕阳须汝归。橘包霜后美,豆荚雨中肥。路远应加饭,天寒莫减衣。”怜子农事劳作艰辛,夸奖之,犒劳之,嘘寒问暖,怜爱之情溢于言表,一片慈母心肠,全无严父威风。
再看陆游写给幼子子遹(子聿)的诗。其《十一月二十二日夜待子聿未归》:“寒炉火半销,坏壁灯欲死。人行篱犬吠,月出林鹊起。吾儿信偶非长路,老子可怜煎百虑。人人父子与我同,立朝勿遣交河戍。”(《剑南诗稿》卷三十六)此诗庆元三年(1197)冬作于山阴,疑似同题二首。陆游时年73岁,子遹(子聿)20岁。前半首书写子遹偶因事入城,夜深未归,诗人灯下枯坐,倚门盼归;后半首书写诗人推己及人的情怀,由子遹偶然逾时未归,老父即心中悬悬,坐卧不宁,联想到如果是儿子们奔赴边塞作战,那天下的父亲又将经受什么样的煎熬,这样诗人一改往日主战的口吻,反而忠告在朝当政者勿轻易发动战争。看来对幼子的怜爱,成了陆游情感世界中最柔软的部分。
其《送十五郎适临安》诗云:“求禄亦常事,出门宁自由。苦留虽惜别,细话却生愁。雨急投村市,钟残过寺楼。只应今夕梦,先汝到江头。”(《剑南诗稿》卷六十二)此诗开禧元年(1205)夏作于山阴。十五郎,即子遹。陆游82岁,子遹28岁。是年秋子遹以父致仕恩荫补官,将往临安赴铨试,陆游作此为小儿送行。首联作家常语,安慰儿子亦是安慰自己,表现出亦喜亦悲、进退两难的矛盾心态。颔联,“苦留”终一别,“细话”难解愁,“苦留”“细话”更生出许多不忍离别的痛苦。颈联,画出行旅景况,或兼设想别后景况。尾联,发愿与儿梦魂相随,似欲效倩女离魂,颇堪发噱;但若能体谅老父风烛之年舐犊之爱,为人子者亦当复泪下。
元刘埙《隐居通议》卷二十一谓陆游:“晚年高卧笠泽,学士大夫争慕之。会韩侂胄颛政,方修南园,欲得务观为之记,峻擢史职,趣召赴阙。务观耻于附韩,初不欲出,一日有妾抱其子来前曰:‘独不为此小官人地耶?’务观为之动,竟为侂胄作记,由是失节,清议非之。”所载陆游因幼子而失节事,或取自传闻而局部夸张失实。陆游因权臣韩侂胄推重,于嘉泰二年(1202),为朝廷破例起用任史官,次年史成,即以太中大夫充宝谟阁待制致仕。此间与权臣韩侂胄有所交往,常为人诟病。其实,嘉泰元年,幼子子遹已24岁,并非能为妾所抱来的“小官人”。除子遹之外,陆游并没有其他尚在怀抱的“幼子”。子遹生于淳熙五年(1178),是年陆游54岁,春奉召离蜀。其生母或为陆游在蜀所娶妾杨氏,即为传闻中抱子前来求情之妾的原型。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八有云:“及韩氏用事,游既挂冠久矣,有幼子泽不逮,为侂胄作《南园记》,起为大蓬。”此当为言陆游因幼子而失节的较原始的版本。所谓“幼子泽不逮”,即谓幼子子遹虽已成年,但无恩荫获得一官半职。而上引《送十五郎适临安》诗,似乎正说明后来子遹享受到了以父致仕恩荫补官的恩泽。不过,若将陆游晚年破例重出担任史官,解读为陆游因幼子仕途而不惜牺牲一世清名,不是出于对陆游的误解、猜疑,就是有意对陆游进行的诬蔑、羞辱。陆游晚年重出,与辛弃疾颇为相似,皆因受了韩侂胄北伐的蛊惑,并非为了幼子的一官半职而自毁名节。
关于陆游“示儿”诗创作分期,我们可以淳熙十四年(1187)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以今本《剑南诗稿》前20卷考之,自19卷《戊申元日》以后即为淳熙十五年(1188)之作,20卷则收淳熙十五、十六两年的部分作品,实与子虡原序跋所称淳熙十四年(1187)以前之作编为20卷有异,可证今所传85卷本已非子虡原本。而以19卷《戊申元日》以前考之,共收与子虡诗3首,与子遹诗5首。当时诸子皆未出仕,五子子约亦健在,但未见收录单独与他们的诗作。而子遹不过10岁,对其偏爱较为明显。不过,在淳熙十四年前的2535首诗作中,陆游的爱子之情尚未泛滥,即便作较宽泛的统计,其中的“示儿”诗大约有35首左右,数量并不算多,而精彩之作不少。
从绍熙二年以后陆游每年的诗作多在200首以上,尤其是最后的十年每年的创作数量多在400首以上,尤其是嘉定元年达到599首。陆游大量的“示儿”诗正是创作于这一时期,数量丰富,精粗并存。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一,与陆游晚年诗学思想变化有关。他晚年主张“诗到无人爱处工”“并从前求工见好之意亦尽消除”,部分作品“明白如话,然浅中有深,平中有奇,故足令人咀味”,但亦有部分作品乃率尔而作,诗意淡薄。其二,陆游越到晚年愈感精神孤独,其舐犊之情随年寿愈高而愈强烈,故多数“示儿”诗情感真挚,表现的父爱极为浓烈,但又因子孙众多,生活圈子又较狭小、固定,诗题既严重重复,诗意亦因年高而才情减退,容易自我重复,难以自我超越。其三,其晚年创作作品太多,而子虡、子遹编集时,或不忍大加删削,故与子虡、子遹有关作品,保留尤多。
陆游《跋詹仲信所藏诗稿》尝云:“予平生作诗至多,有初自以为可,他日取视,义味殊短,亦有初不满意,熟观乃稍有可喜处,要是去古人远尔。”(《渭南文集》卷三十一)可知诗作之得失品鉴之不易,作者自评其作,亦前后颇有变化出入,何况其后人学养、识见、才情远不及乃父,岂敢恣意取裁,能深获作者之心。总体而言,陆游“示儿”诗数量丰富,富有情味,不乏名篇佳句,其艺术表现特色正如钱基博所称:“因事见道,称心而出,振笔以书;而不以饾饤成语,融裁古人为功。”我们不必因其部分作品粗率或存诗句、诗意重复现象,而否定其艺术总体成就。其中蕴涵丰富的“诗教”资源,对当代传承古典诗教,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28日 13版)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受权发布)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题: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党的二十大秘书处负责人。
问:请你谈谈党的二十大为什么要修改党章?
答: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集中全党智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进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更加凸显,得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广泛认同和拥护,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同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充分发挥了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党中央就党的二十大报告议题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可以说,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
党的二十大全面总结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全国各族人民新期待,制定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措施。在党章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全党的行为规范和根本遵循,有利于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根据历史经验和实践要求,党中央决定这次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并确定了修改工作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问: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是党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党章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党的二十大筹备工作开始后,党中央认真研究各地区各部门关于将修改党章纳入二十大议题的建议,作出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党章修改工作启动后,党中央发出通知,专门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方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对党章修改方案进行审议,形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之后,党中央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代表意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程指导党章修改工作,亲自主持召开5场座谈会,听取各省区市、解放军各大单位和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党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又对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审议后,提交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通过,形成了提交党的二十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党的二十大期间,全体代表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大会主席团综合考虑这些意见,作了最后修改,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大会表决稿。10月22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党章修正案。可见,这次党章修改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集中了全党智慧,凝聚了全党共识,体现了全党意志,是党中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问:怎样理解党章修正案充实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的重大意义?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谱写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在这次党章修改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贡献。党章修正案采纳这条建议,对总纲第八自然段进行了充实完善,将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修改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修改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同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后,增写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内容。
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发挥这一科学理论的根本指导作用。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问:党章修正案为什么增写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
答: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始终践行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了伟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建议,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九自然段后增写一段,作为第十自然段,表述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通过斗争取得的。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九自然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后,增写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增写这些内容,有利于激励全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奋斗目标的表述作了哪些调整完善?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宣告,党章修正案将总纲第九自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修改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同时,对总纲原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表述,作了相应修改。调整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聚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意志和力量。
问:党章修正案对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内容作了哪些调整和充实?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建议,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观点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相关提法,对总纲有关自然段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在总纲原第十自然段中,增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表述调整为: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将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修改为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修改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修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调整表述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总纲原第十二自然段中,增写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内容;将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修改为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与党和国家工作战略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断以发展新业绩续写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伟大历史。
问:党章修正案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作了哪些充实?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重大成果,对总纲相关自然段进行了充实。在总纲原第十六自然段中,增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容;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修改为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修改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修改为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在总纲原第十八自然段中,增写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内容。充实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问:党章修正案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哪些修改?
答:党章修正案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的重要思想观点,对总纲相关自然段作了修改。一是在总纲原第二十自然段中,将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修改为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增写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的内容。二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二自然段中,将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修改为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增写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的内容。三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三自然段中,增写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容;将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修改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这些修改,有利于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有利于推动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推进祖国统一,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人类进步潮流。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调整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新成果,对总纲原第二十四至第二十九自然段进行了适当修改。一是增写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等内容。二是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增写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内容。三是在基本要求第二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中,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修改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四是在第二项基本要求后增写一项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要求,将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从五项扩展为六项。把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等内容纳入这项基本要求中。具体表述为: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五是在原第五项基本要求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中,增写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内容;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修改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这样的调整充实,有利于推动全党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问:党章修正案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章修正案在总纲原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增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在原第三十自然段中增写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内容。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在党员一章,党章修正案对党员义务进行了完善,增写学习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对于引导广大党员经常对照党章规定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积极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的干部一章,充实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中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组作出了哪些新规定?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组织建设及相关制度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成果,重点对党的基层组织、党组两章部分条文进行了充实完善。
在党的基层组织一章,着眼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医院明确列入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基层单位类型。充实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中增写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进一步明确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相关内容表述为: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在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充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职责任务,增写领导统一战线工作和妇女组织的内容。
在党组一章,把第四十八条中党组的职责定位调整表述为: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根据党组设置的实际,充实第五十条相关内容,明确建立党组性质党委的范围,表述为: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作了哪些调整和完善?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检体制改革的新成果,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充实。
在党的纪律一章,将第四十条第二款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修改为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
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进一步明确派驻纪律检查组的范围,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增写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充实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
问:请介绍一下,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关于党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是怎么处理的?
答:这次修改党章,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原则,对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章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面汇集、逐条研究、充分采纳,共对党章作出50处修改。有些意见和建议虽然党章修正案没有采纳,但主要精神已经体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些意见和建议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有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则可以在其他党内法规中体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