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tner 2023年十大战略技术趋势
2022年,浪潮集团旗下浪潮云深入践行“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持续加大新增长引擎投入。针对当前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算力分布不均、数据要素治理、数字技能提升三大核心问题,浪潮云以新一代行业云MEP战略为指引,以用户需求为中心,通过分布式云、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安全运营三个核心要素加以解决,助力政企客户跨越横亘于前的“数字鸿沟”。
2022年,浪潮云分布式云ICP(Inspur Cloud Platform)作为统一云服务平台底座,深耕分布式云、边缘计算、云原生等核心技术,通过中心云(ICP Central)、本地云(ICP Local)、边缘云(ICP Edge)三种部署形态,将算力服务输送至用户身边,为千行百业实现云上数字化创新、产业降本增效提供分布式算力技术保障。
核心技术创新在路上, ICP产品序列持续充盈
2022年,浪潮云分布式云ICP聚焦关注平台创新能力和技术能力突破,发布本地云ICP Local V3.6和边缘云ICP Edge V2.1,以足够宽阔、不断充盈的产品序列,全方位升级分布式云平台及服务。
分布式云ICP产品系列
产品序列多项发力,浪潮云分布式云ICP综合实力极大增强:在架构优化方面,优化云平台部署架构,支持单集群1000+以上节点部署规模,管理规模提升10倍以上,预计降低建设、运营维护成本10%;在平台性能方面,浪潮分布式云ICP ARM架构获SPEC Cloud测试全球第一名,刷新了综合性能、KMeans性能、平均实例配置时间三项世界纪录;在稳定性方面,新增基于网络判断的自动疏散技术和磁盘故障预测能力,持续提升平台及服务稳定性。
行业探索落地在路上,分布式云让计算无处不在
2022年,以浪潮云分布式云ICP为核心,浪潮云加速全国布局,通过7大核心云数据中心、113个区域云中心、481个分布式节点打造无处不在的算网体系,同时,依托浪潮云全球运行指挥中心OpsCenter实现云平台持续迭代和升级,超过2万个业务应用系统在浪潮云上稳定运行。
在政务领域,浪潮云助力中国科协 “一云多芯”云服务平台,实现“中心云+本地云”异构资源的统一接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通过提供一站式云原生应用运行环境,保障云原生应用云上开发和生命周期管理,支撑300+容器稳定运行;助力中国科协与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和基层组织,打造上下联动、纵横互通、共建共享的平台生态,支撑全国科技工作者实现服务质量提升。
在行业领域,浪潮云依据城轨团标标准技术要求,建设“南通轨交云”统一一朵分布式云,实现多线路资源共享,统一地铁信息系统服务,为南通轨交“线网云”云化升级赋能;参与建设日照医保云,赋能其业务应用创新、数据开放共享,并助力项目荣获中国信通院《专有云平台成熟度能力》先进级认证。
在边缘计算领域,浪潮云为临沂国土构建“1个中心云+9个边缘云”的分布式云平台,为国土空间数据分析、GIS建模处理等提供边缘侧近场算力服务。该项目在边缘计算、云边协同领域的分布式云创新实践,荣获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2022年度“分布式云与云边协同最佳实践案例”奖项。
载誉前行再出发,以口碑赢得认可
2022年,浪潮云分布式云ICP积极参与国内外行业开放交流平台,以行业沟通、标准评测为抓手,以技术创新攻坚为核心,多项产品和服务以专业实力和用户口碑突破荣获行业权威认可,入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软件供应链产品名录和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图谱。
同时,浪潮云分布式云ICP积极推进云计算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分布式云、专有云、边缘云等6项云计算标准编制,首批通过中国信通院《分布式云服务基础设施能力要求》、《专有云平台成熟度能力要求》、《分布式系统稳定性度量》标准测评认证。
乘势而上,为数字经济发展添能蓄力
2023年,如何向着新的奋斗目标再出发?浪潮云分布式云ICP将在新一代行业云MEP战略的指引下,持续深化分布式算力服务核心能力,加大技术研发创新投入:
构建分布式算力服务方面,实现分布式云全局算力度量、建模、预测分析,助力行业应用实现云边端算力服务的最优化供给;强化云服务高可用方面,实现硬件故障预测和全栈云服务高可用,提升行业客户业务应用的SLA;丰富智算产品方面,提供面向深度学习、训练推理、科学计算等场景的计算型,以及面向渲染型的智算产品服务,为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提供多样算力服务;完善边缘产品体系方面,以轻量灵活的边缘算力为基座,丰富面向行业场景的产品应用和智能端产品,优化云边端一体化协同能力,助力行业客户实现云上应用创新。
奋进2023年,浪潮云将继续发挥分布式云算力服务优势,为千行百业云上羽化保驾护航,共同奔赴更加数字化、智能化的未来。
(作者系浪潮云分布式云ICP产品总监)
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数字经济、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企业创新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潘玉驹: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温州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温州大学副校长潘玉驹认为,数字经济为我国经济“稳增长”提供关键力量,为我国经济“调结构”提供新引擎,为我国经济“促转型”提供重要保障。我们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信设备、智能硬件等战略前沿领域,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促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并实现集群化发展,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利用数字技术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赋能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塑造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构建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形成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我们不仅要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技术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数字化国际规则制定、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在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中发挥作用,为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摘编自《光明日报》
【江小涓、白京羽:把握数据要素特征,推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江小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白京羽表示,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首先是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二十条”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其次是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最后是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但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数据二十条”也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
摘编自《人民日报》
【汪玉凯:抓住数据治理这一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汪玉凯认为,目前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为城市治理提出了多方面需求,快速城镇化给城市治理带来挑战,智慧城市建设中各地的差异很大,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数据治理成为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城市现代化过程中,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数据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是精细治理的基础。加强公共数据治理能极大地整合公共数据资源,提高公共数据的共享水平。加强公共数据治理能更好地造福社会,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理念。提升我国公共数据治理能力的路径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中公共数据基础设施的统筹,防止重复建设,特别要注重改变观念,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二是通过改革加大公共数据改革的力度,提高公共数据资源的共享度。三是要制定严格的制度,保障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其中要处理好公共安全与公共数据开放的关系、处理好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横向和纵向关系、处理好公共数据开放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四是在实践中探索将部分公共数据资源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开放,实现双赢。
摘编自《北京日报》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推动企业成为全链条创新的主导力量】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企业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者,是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对经济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坚持全面系统创新,完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企业成为从创新决策、科研组织、研发投入到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的主导力量。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健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二是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决策的机制,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创新。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咨询座谈会议制度及企业创新高端智库网络,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三是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强化企业科研组织的主体地位。四是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强化企业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提高基础研究投入。五是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六是深化人才引育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支撑。推动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七是完善政策落实机制,营造企业创新良好生态。统筹推进企业创新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形成各类企业“创新不问出身”的政策环境。
摘编自《学习时报》
(光明网记者 王晓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