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⑬保障粮食稳定安全重在调动农民积极性******
作者:钟钰、李天祥 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有赖于要素投入保障、科技支撑和政策支持,但农民作为种粮微观决策主体,直接决定着这些因素对于粮食生产的作用效果。
从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看,保证农民种粮经济上获得社会平均利润,是制定粮食政策的基调,需要在“节本”“降本”“增效”三个层面协同发力。
节本需要适度经营、机械替代、科学减施并行
“节本”是指在不影响生产效果的前提下,提高规模经营水平,科学减少粮食生产要素投入数量。“节本”力求靶向精准。
一是推进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总结推广“按户连片耕种”“一户一块田”等经验做法,通过完善承包关系,促进承包地集中连片;推广土地股份合作、联耕联种等规模经营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利不确地”,由村组集体统一经营或统一发包给新型经营主体。
二是加强农机装备攻关,提升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围绕粮农生产需要,按照节本降耗的标准,加强国外先进农机研发和制造技术的引进消化,加快节水灌溉、精准施药、定位施肥、秸秆处理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和推广。重点围绕双季稻机械化移栽、玉米籽粒机收等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种业机械化短板,推广应用一批高适应性技术装备和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实现农机农艺深度融合。
三是加强生产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生产要素集约化利用。运用市场化、多元化的服务创新,逐步让科学、精准、高效的生产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以提高单产、改善品质、降低物耗。大力支持和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等为粮食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扩展农业分工经济。
降本需要合作组织、补贴支持、公共投资兼推
“降本”是指通过市场策略、政策支持和公共投资等,降低粮食生产要素投入价格,减少粮农投入成本。“降本”力求多元高效。
一是提升粮农的合作化和组织化程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精英的带动作用,把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农户按照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组织起来,引导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助推构建互助共享的生产经营关系网络,提升小农户参与市场议价、融入大市场的能力。
二是优化粮食补贴政策与补贴方式,降低要素获取成本。一方面,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的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将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另一方面,创新和完善农业保险和金融支持模式。推进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更多更好的新产品。扩大粮食产业链的信贷投放规模,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抵押质押物范围等。
三是发挥公共投资对私人投入的替代效应,降低生产投入成本。包括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力度,创造规模经营和机械化作业条件,并将晒场、烘干等配套设施纳入投资建设范围;集中建成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大农业科研、粮食储备、质量检测、市场促销等公共投资,改善流通领域基础条件和运行效率;以政府购买服务、服务补贴、项目资助等方式,提高粮农社会化服务可及性,减少私人支出成本。
增效需要延伸链条、优质优价、循环利用共振
“增效”是指通过延伸产业链条、鼓励优质优价、提高循环利用等,提升粮食生产附加值和经营收益。“增效”力求融合互促。
一是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让粮农更多分享增值红利。加快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打造粮食产业集群。按照有利于粮农分享增值收益的方向,重点培育各类粮油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和推动“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公司+粮油购销企业+农户”等不同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提升粮农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和增收能力。
二是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升级,加快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建设。着眼全产业链各环节,促进粮食优产、优购、优储、优加、优销“五优联动”,通过实施绿色仓储提升、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质量追溯提升、机械装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节粮减损健康消费提升等“六大行动”,全面推动粮食产业链转型升级,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
三是提高粮食产品循环利用程度,提升综合经济效益。加快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通过推广应用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生产和加工技术,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与产品附加值,提升粮食产业经济效益和种粮农民收益所得。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