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两会奉化代表团 严世君 摄
位于新昌的钦寸水库与奉化溪口的亭下水库相连互通,百年名校镇海中学签约落户嵊州成立分校,甬绍实现异地就医市民卡直接结算……这些年,甬绍双方不断探索“共饮水、共上学、共就医”。
其实,甬绍一直致力推进“奉新嵊特别合作区”建设。如2022年奉新嵊三地在甬绍合作发展座谈会上就签署了特别合作区框架协议。
不过,正在举行的2023年宁波两会上,奉化区政协主席陈红伟提到,作为甬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桥头堡,“奉新嵊特别合作区”与浙江省内其他合作区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
陈红伟认为,要加快奉新嵊三地实现交通同网、产业同链、文旅同兴。以农业产业为例,其建议开展跨区域农业合作,建设水蜜桃、桃形李、香榧、中草药等特色农业基地,加强农产品品种技术交流、市场合作。
的确,奉新嵊既有各自产业特色,也有相似的产业集群。要推动三地“抱团”发展,加强产业对接融合谓之关键。
宁波市人大代表刘春萍履职 严世君 摄在奉化区委常委,宁波溪口雪窦山名山建设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刘春萍看来,可以谋划甬绍合作奉化产业园和奉新嵊溪口产业园平台,形成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和宁波西枢纽的联动。
从产业互补性看,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佳尔灵气动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单军波举例说,新昌有纺织机械、制药机械等自动化的整机装备产业,需要用到各类精密的气动元件等基础零部件,而奉化溪口恰恰是国家级的气动元器件生产示范基地,能为新昌提供整体配套和技术服务;奉化以方桥街道为主要集中区域有较大的厨卫产业,而嵊州是全国最大的集成灶生产基地,也可以实现相互补位。
产业融合,离不开畅通的交通。单军波认为,即将建成的甬金高速铁路,必将成为义乌连接宁波的交通大动脉,并惠及嵊州和新昌,从长远看,建议利用甬金高速铁路开通奉新嵊城际列车,开通栎社新机场到新嵊地区的机场专线,发挥宁波西枢纽的辐射作用。
宁波市人大代表单军波履职 严世君 摄记者还关注到,奉新嵊三地紧邻,同处于天台山脉及其支脉四明山脉的余脊两端,同为“浙东唐诗之路”上的璀璨明珠。
“建议构建奉新嵊一体的文旅品牌和标识体系,以浙东唐诗之路和环四明山为主轴线,有效串联唐诗文化等特色文旅资源。”陈红伟具体讲,可以策划各类文化旅游美食等活动,开展农产品采摘、年货置办、文化走亲等。
刘春萍也谈及,建议成立奉新嵊文化旅游工作专班、开通奉新嵊旅游专线,共推三地旅游精品线路,实施三地通用惠民旅游套票。
“宁波和绍兴是山水相连的兄弟城市。”刘春萍认为,加快奉新嵊特别合作区建设,有利于响应人民往来需求,推进民生领域的区域共建共享。(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