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清理校级科研机构——去除冗余之后,科研组织管理怎样优化******
光明日报记者 杨飒
高校是我国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过去十年间,高校科技力量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中,校级科研机构成为高校加强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力量。
然而,近期不少高校却纷纷发布清理校级科研机构的通知,引发社会关注。清理校级科研机构释放出何种信号?学校应如何更好地管理校级科研机构?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2022年6月17日,在重庆大学的实验室,学生进行新型硅肥研究实验。新华社发
淘汰“僵尸”机构,减轻学校管理负担
近期,湖北大学发布《关于清理校级文科研究机构工作的通知》,称“为规范我校校级文科研究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文科研究机构科研水平……学校决定启动校级文科研究机构清理工作。”
稍早前,华南农业大学也在《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优化调整和申报工作的通知》中表示,对学校“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进行整合优化调整和清理(含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值得关注的是,在撤销一批不符合要求的非实体科研机构的同时,该校还明确,要新建一批聚焦前沿科学的非实体科研机构。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郭英剑表示,清理校级科研机构的原因,应该从其成立目的、运作情况等方面分析。一般来说,成立科研机构大都是为了促进学术发展,推进科研成果产出,支持科研成果的技术转化等。成立初衷往往是积极的。“但据我了解,一些校级科研机构在成立的时候,并没有获得学校的实质性支持,严格说来属于‘三无机构’:无经费、无人员、无办公场所,即学校不提供额外的经费支持,需要个人去申请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除了带头人外,没有编制,所以无固定人员,全都是兼职;因为无行政规划,也难以配套专门的办公室或实验室等。此类现象,在文科类科研机构中比较普遍。当然,也有一些科研机构,可能从学校某个部门或者机构负责人所在学院获得少量的经费支持,但大都不长久,很难维持一个科研机构的正常运转。”
郭英剑补充道,从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到,一些高校所清理的科研机构,大都处于停运、负责人退休状态等等。因此,应该属于正常的清理范围。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张端鸿也认为,清理校级科研机构主要是把名存实亡的“僵尸”机构淘汰掉,减轻学校的管理负担。“校级科研机构从建立到发展,有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有的逐渐被淘汰走向消亡,都是可能发生的情况。”
张端鸿认为,校级科研机构的优胜劣汰是高校优化科研组织管理的必然过程。一些校级科研机构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逐渐被淘汰了;也有一些校级科研机构建立以来只是一个空转的平台,客观上需要清理。建立常态化的校级科研组织动态管理机制是非常必要的,这意味着高校更加重视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
2021年6月11日,中国农大河北省鸡泽县综合试验站小麦试验田中,师生们在田间采集数据。金书怀摄/光明图片
校级科研机构获批不易,但管理考核标准不完善
清华大学科研院丁帆等学者曾梳理了清华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的基本形式,主要包括学校自主批建科研机构和联合科研机构(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科研机构)。其中,自主批建科研机构分为部委委托学校建立、根据学校战略发展部署建立、学校顶层规划布局建立、学校为筹备政府批建科研机构建立四类。联合科研机构则包括与国内企事业单位或国(境)外企业合作建立,与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或组织合作建立两类。
丁帆等学者认为,校级科研机构的出现为高校构建了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平台,开辟了多学科融合发展的新途径,也为高校提高科研能力及实现协同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发展道路。
那么,高校校级科研机构的建立和清理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可参考?
张端鸿指出,除了省部级平台、国家级平台有相应层面的管理机制外,一般性的校级科研机构均归属学校内部科研管理,其成立和清理主要依据学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按照通例,高校层面会出台校级科研机构管理条例或者办法,由学校科研部门、机构或组织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重要的校级科研机构需要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郭英剑介绍,对于少数获得学校经费支持的科研机构,高校一般都有考核指标;但是,对于那些“三无机构”,高校通常并没有具体考核指标,所以,机构负责人的成果,一般都被认为是科研机构的成果,以此作为机构能否继续存在下去的重要依据。当然,具体的管理,各校有不同的方式,但大都归科研处管理。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不少高校均出台了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不仅有设立要求,更有管理与考评指标。
例如《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修订)》中提出的申报标准之一是“申报科学研究机构必须以学校相关学科为支撑,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任务、研究方向,以及相对稳定的建设规划。”而在“管理与考评”中明确规定,“校级科学研究机构建设周期为四年。自批复日期起,四年建设周期结束,通过相关绩效考核可进入下一轮建设周期。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原科学研究机构的全体成员。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科学研究机构,由主管部门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撤销”。
张端鸿表示,校级科研机构是依托院系等教学科研组织建立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平台,也有少部分是完全独立于院系的。跟院系内设的科研机构相比,校级科研机构或者其负责人一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才能在学校层面获得审批。校级科研机构以学校层级的名义面向社会各界拓展科研合作。而涌现一批活跃的校级科研机构,有助于高校科研整体活力和实力的提升。“校级科研机构管理比较灵活,有助于形成较强的科研资源吸纳能力。很多校级科研机构具有成长性,有些省部级平台、国家级平台也是从校级科研机构成长起来的。”
郭英剑认为,校级科研机构要想运转良好,就必须认真对待。“现在的情况是,申请成立获批不易,但成立之后,管理相对放松,很大程度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2021年6月26日,在江苏泗洪经济开发区新科技实验室内,党员工程师带领科研团队开展研发工作。耿怀军摄/光明图片
清理机构的同时,更应多扶持有潜力的科研机构
丁帆等学者曾在《设立校级科研机构的必要性探讨》一文中指出,校级科研机构的建立有助于发展新兴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对高校学科建设及声誉提升起到重要作用。
文章表示,成立校级科研机构可聚集多方资源,突破传统学科束缚,通过集中科研力量,避免人力、物力和科研资源的隐性浪费,控制科研成本,降低科研工作重复率,提高科研成果产出率,拓展科研思路及方法,发展优势学科、开拓新兴学科,扩大高校的科研与学术影响力。
那么,校级科研机构建立后,如何才能保证其长效运转?
郭英剑认为,首先需要学校投入,并认真加以管理。“既然批准机构成立,就应该有一定的经费投入,为机构运转提供必要的支持。相比于为科研机构提供充足编制、供给办公场所,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虽然也有难度,但存在较大可能性。当然,如果成立该科研机构的目的,是为了以此为学校争取额外的科研经费,那另当别论。有了经费,即使没有固定人员,也可以临时聘请工作人员,或者按照科研项目要求聘请人员,会议室、实验场所等空间也都可以自行租用,机构也就可以迈开正常运转的第一步了。”
张端鸿指出,校级科研机构有效运行的关键是人,机构成立后,核心成员是不是继续在这个平台上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非常关键。高校应当对校级科研机构建立动态监测和管理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充满活力、具有影响力的校级科研机构。“我认为,清理校级科研机构不应只把关注点放在‘淘汰后进’上,更要发现并扶持有潜力的科研机构乃至院系内设科研机构,同时不断优化管理。”
郭英剑表示,“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今天的文科科研机构比过去具有更大的作用与价值。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可以不局限于学院较为单一的专业设置、学术资源,通过科研机构的形式,将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人员组织在一起,从而进行学科中各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重组,形成文理交叉。这样,一方面可以促使教师开展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可以为学生提供综合性的跨学科学习,达到扩展知识和创新思维的目的。”
他认为,如果建设得较为成功,校级科研机构完全可以在新文科背景下,发挥重要的纽带作用。“对于文科而言,已经到了科研机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用整顿清理的时机,对其中的‘潜力股’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让其在新文科背景下发挥文理交叉与融合的时代作用。这比一味清理、淘汰,意义要大得多。”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3日 14版)
中央财政下达125亿元保费补贴——农业保险为乡村振兴护航******
日前,财政部向有关省份、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达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此次下达保费补贴金额达125亿元。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向各地及中央单位下达2022年保费补贴309亿元,其中包括特色奖补金额达到59亿元。
近年来,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品、提标,在保障粮食安全和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来自中国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面积达到21亿亩,约占全国播种面积的84%,承保农作物品种超过210种,基本覆盖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和糖料、油料、生猪等主要大宗农产品,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保障。如何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规范经营、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事业,是保险业正在着力攻克的课题。
增强农户生产信心
早在2019年5月,中央深改委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农业保险迈进了加速推进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0年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业保险市场,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从2012年的0.9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4.7万亿元,近10年年均增长率为20.2%。
从去年起,黑龙江有不少种植户选择将玉米改种大豆。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黑龙江省大豆播种面积7397.5万亩、同比增长26.9%,总产量190.7亿斤、同比增长32.6%,均创历史最高纪录。
在黑龙江大豆种植取得丰产增收的背后,离不开高保障的大豆保险对调节农业种植结构起到的示范作用。作为我国最大大豆产区,黑龙江为促进大豆产能提升,聚焦“稳粮扩豆”,提升大豆保险覆盖率,落实大豆完全成本保险惠农政策,推广大豆“保险+期货”模式,为广大豆农提供高质量保险服务,为大豆油料扩种提供坚实的风险保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22年黑龙江推进完全成本及种植收入保险由2021年的5个县区扩展到60多个县区,取得了由点到面的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黑龙江大豆保障程度也由每亩200元提高至超600元,提升超过3倍。在此过程中,大豆完全成本保险的知晓度和接受度大幅提升,不少种植户看到了扩种大豆的可观保障。有农户表示:“现在种大豆补贴挺多,有国家给的大豆轮作补贴,还有大豆完全成本保险保障兜底,所以全部将玉米改种大豆了,也是为国家作贡献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近年来,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持续、大力的补贴之下,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作用在不断增强。2022年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已经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826个产粮大县全覆盖。
“从实际效果来看,当农民遭遇自然灾害等意外造成的损失后,农业保险确实能够起到对灾害损失补偿的托底作用。”对外经贸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何小伟表示,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持续提标扩面增品,在保费规模、覆盖面、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在发生灾害后,大家首先会追问农业保险能赔多少,这表明地方政府和农民已经对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产生共识。不过,农业保险仍有必要进一步扩大险种覆盖面”。
值得一提的是,财政部早在去年11月份就已提前下达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3年预算指标。“很快很早,这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做出的重大改变,往年都是下半年才支付。目前,保费补贴的第一批资金已经提前下拨到各省,这是非常好的信号。”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农村保险研究中心副主任任金政向记者表示。
科学把握政策边界
我国的农业保险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主要目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保险并不是纯粹的商业保险,它也是一种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工具。”何小伟表示,要促进农业保险的规范化运作,就必须明晰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
“从近年来各地的实践来看,农业保险领域的虚假投保、虚假理赔、套取财政补贴等事件屡屡出现,成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中的一个顽疾。”何小伟认为,随着农业保险向纵深发展,业务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的法规和文件在厘清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域的政府与市场边界问题上仍有待细化。
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发布的《中国农业风险管理发展报告(2022)》显示,我国针对农业保险发展的财政保费补贴无法做到覆盖全部的农业生产,目前三大作物的覆盖率超过70%,而其他作物不足20%。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地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带动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这些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开办不足,且地方财政的保费补贴缺乏,导致部分特色农产品未能进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
农业保险的承保要求地方财政配套,只有在地方财政配套到位的情况下,中央财政才予以支持。“当前我国省际之间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对各省份农业生产所发挥的风险保障作用存在着较大差异。一些中西部省份又是农业大省,地方财政难以匹配农业保险的补贴资金,导致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受限。虽然目前财政补贴政策已对中西部地区有所倾斜,但仍不够精确。”何小伟说。
此外,我国农业保险尚未形成完整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保险业在巨灾风险中所发挥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任金政认为,这可能导致有的保险公司在做业务时畏手畏脚,也不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造成的冲击,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为使我国农业保险有稳定可靠的风险分散制度保障,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牵头组建的中国农业再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作为我国唯一的专业的农业再保险公司,中国农再推动建立并统筹管理国家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基金,并致力于加强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共享,承接国家相关支农惠农政策。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此之前,我国只有初步建立的公司级别大灾风险准备金;而在有了政策性的农业再保险和国家“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基金”之后,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的许多后顾之忧将得到解决。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业保险的内涵和功能已从传统意义上狭义的农业生产,扩展到了农业、农村、农民等诸多方面。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农业保险在助推农业现代化、防止返贫、提升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农业保险的服务对象和内涵会不断扩大,原来主要是大宗农产品的保险,而未来对‘土特产’保险的需求会加大,因为‘土特产’具有较高附加值,对提升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具有更加明显的作用。”此外,任金政还认为,未来针对耕地地力、高标准农田等方面的保险,以及对林业碳汇、环境责任等方面的绿色保险也会有所增加。
“农业保险服务链条还将不断延伸。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容,涉农产业对保险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农业产业从种养、初加工到深加工等均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影响,基于产业链延伸的保险需求会增加。”任金政说。
现代农业保险发展也离不开科技力量。卫星遥感等技术的应用能够大大提升理赔结果精准度、可信度,确保查勘损失面积真实、查勘损失程度精准、查勘过程有据可循,让农户更加认可定损结果、更快收到赔偿资金,有效提升农户防范应对重大灾害的能力。瑞士再保险亚洲区农业再保险负责人何兴龙预测,运用科技手段降本增效、向更精细的专业化经营转型,将是农险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此外,在民生保障方面,保险业不仅通过各类人身保险产品保障脱贫人口的人身风险,还能够通过保险资金投资民生工程项目助推防贫防返贫。以广西开展的“防贫保”保险业务为例,数据显示,截至去年9月末,广西已有55个县区实现“防贫保”业务落地,共计为8.98万户54.05万脱贫人口提供风险保障210.53亿元。保险机构通过为脱贫户因灾、因意外、因病返贫提供一揽子综合防贫保障,有力支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记者杨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